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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打家电下乡“李鬼”
时间:2010-03-29 10:26:42来源:作者:山人

    “家电下乡”是一项惠民政策,但是一些不法商贩却假借“家电下乡”之名,公然销售翻新、假劣伪冒家电,损害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了严厉打击这些不法商贩,江西省财政厅将联合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等8个部门,从本月开始至4月底,严查山寨版“家电下乡”,严打借“家电下乡”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等不法行为,确保“家电下乡”这一利国利民政策顺利实施。

    据介绍,本次整治行动将重点查处非中标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产品。各相关部门将对省内所有经营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企业和网点进行全面检查,查处故意混淆促销产品和家电下乡产品以及非中标企业打着家电下乡旗号虚假宣传的行为。凡属非中标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一律撤除其相关标志,并将受到严惩。同时,加大对家电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生产废旧家电和假劣产品的行为。对“家电下乡”专用标识、包装材料等印刷和销售环节,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防止流入非中标企业。对非法制售和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识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不法企业如果通过网络假冒“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产品,或打着“家电下乡”旗号进行电话欺诈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对从事此类违法活动的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吊销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责令暂时关闭网站,情节严重者永久关闭网站。

    “在打击山寨版‘家电下乡’的同时,正版‘家电下乡’也将受到严格规范。”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强调,中标企业必须按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和采购,保证产品质量和货物供应,完善售后服务;销售网点应严格在限价内销售,及时录入销售信息;中标企业如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销售废旧家电和各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家电下乡标志等行为都将受到严惩;规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发票管理,严查销售网点开具假发票等违法行为,防止逃税偷税。该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引导农民到正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知晓申领补贴的条件和程序。

    此外,为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申述违规行为和咨询“家电下乡”具体事宜,我省要求“12312”、“12315”、“12358”、“12365”等投诉服务电话必须保持畅通,为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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