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3月29日讯(通讯员 唐盛泰 恒一) 自4月1日起,龙口市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方式将由事后改为现场发放,原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原则停止,农民朋友买家电后不用再反复奔波。
自实行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以来,龙口各商业网点累计销售家电4.2万台,发放补贴资金796万元,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但家电下乡补贴一直都是实行“事后补贴”,补贴方式手续繁杂且时间长,给农民朋友带来很多不便。而新推出的补贴方式简化了手续,把“事后补贴”改为“现场兑付”,即由销售网点代财政部门审核后,当场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
今后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兑付方式一般流程包括:购买人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已备案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直接申报补贴资金;已签订”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代垫协议书“的销售网点代财政部门审核后当场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销售网点须当场审核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并将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补贴申领材料复印留存;销售网点定期汇总并填写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结算表,附上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销售发票等复印件,及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原件),到指定的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资金结算事宜,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结算,由此发生的损失由销售网点自行承担。
由于执行新的补贴方式,原来的补贴方式停止。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且尚未领取财政补贴的农民朋友,务必于今年3月31日前到其户口所在地财政所申领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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