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东莞买了台电视机,返乡后到镇财政所领取‘家电下乡’补贴时,该所工作人员告诉我找商家要,商家却告诉我应在户籍所在地领取,都把我搞糊涂了。”近日,大竹县石桥镇华林村村民蒋先生求助本报帮办,请帮他搞清楚“家电下乡”补贴到底该在哪里领取。
蒋先生告诉记者,他一直在东莞一外企打工。前段时间,看到家电下乡搞得很红火,家里的电视机正好需要更新换代,他便花3000多元买了一台液晶电视。购买后,商家告诉他,其身份证属于外省,家电下乡补贴得到户籍所在地领取。
前几天,蒋先生返乡休假,便拿着资料去镇财政所办理。工作人员告诉他,在外省购买家电产品,按规定应找商家直接领取。自己的补贴到底该在哪里领取呢?他被商家和财政所给搞糊涂了。
记者随即联系上大竹县石桥镇财政所,该所工作人告诉记者,,家电下乡补贴的领取方式去年出台了一系列新规定,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可直接在商家处领取补贴,商家和有关部门再结算,即“商审商付”。考虑到蒋先生的特殊情况,他们可以特事特办,蒋先生可持相关资料到镇财政所进行申请,如资料符合,可以在当地领取补贴。
得知消息后,蒋先生高兴地感谢晚报及时帮忙,并表示将会尽快前去办理,回到东莞后,他将告诉同乡,家乡有份为民办事的好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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