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神池县某家电卖场的销售人员贾欢又忙开了,他每天都要开一辆挂有“家电下乡”条幅的小型货车,为农民们送去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记者了解到,在山西各地农村,春节前后的家电市场生意格外红火。
山西省商务厅厅长王淑珍告诉记者:“作为全国第三批家电下乡实施省份,山西省家电下乡活动于2009年2月全面启动,一年中家电销售市场呈现持续火爆的景象,既开拓了农村市场,又拉动了农村消费。”据了解,2009年,山西省通过家电下乡实现销售额12.21亿元,共销售产品58.2万台。在9项下乡产品中,冰箱、彩电和洗衣机位居销售量前三位。其中冰箱销售量达到21.66万台、彩电12.7万台、洗衣机9.5万台。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份,根据山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现的实际情况,山西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销售商代办申领、先行垫付,县级财政统一定点兑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方式,进一步完善了补贴办法。新的补贴方式主要是进一步简化农民领取补贴的手续:农民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只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缴纳价款的87%,其余13%部分直接享受国家财政补贴优惠。补贴资金由销售商垫付,并按程序统一代办补贴资金申领手续,对销售商垫付的补贴资金在7个工作日内拨出兑付。2009年山西省已兑付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1.6亿元。
2009年,山西省共核准办理了4781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今年刚开始,申请办理的户数呈成倍增加的势头。为了健全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农村消费,山西省商务厅规定:申请单位必须是中标家电下乡销售企业所属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销售网点,必须与财政部门签订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垫付协议,按照“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方式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和服务水平,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同时,给每个网点不超过3000元的资金支持,用于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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