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今年1-2月份全市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达2.2万台,销售额为4824.81万元。
据介绍,由于1-2月正值春节前后,是农民购买家电的传统旺季。此外,随着冰箱、彩电、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9类产品最高限价标准的提高,可供农民选择的家电产品种类更多,进一步激发了农民朋友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热情。以彩电为例,最高限价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至7000元,液晶电视等高端彩电开始进入农村市场。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我市不断简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程序,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同时,积极推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改革。对具备条件的销售网点全面实行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工作,做到即买即兑付。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8.7万余台,销售金额1.86亿元,其中已获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7.5万台,财政补贴金额209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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