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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家电售后服务投诉居高不下
时间:2010-05-05 09:46:53来源:作者:游侠

    新买的冰箱不制冷,新手机居然存有一年前的信息……日前,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去年以来,我市家电商品售后服务投诉一直居高不下,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

    据介绍,家电生产和经销企业“重销售、轻服务”观念由来已久,有些经营者钻法律空子,规避法律责任,售后服务质量较低,使去年我市家电商品售后服务问题较为突出。此外,检测机构少、检测费用高,也难以满足消费者的维权需要。

    家里添置新电器本来是一件开心事,2009年8月8日消费者黄女士在某商场买了一台价格5880元的冰箱,却给她带来不少烦恼。冰箱送上门后,黄女士向卖方要求派员到家里调整冰箱门的方向。十天后,商场员工上门调整,发现冰箱门的垫圈有质量问题。短短几天,冰箱垫圈更换后,保鲜系统又不制冷,换了传导器又发现电路板损坏。一再更换零部件而无法使用,黄女士认为冰箱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卖方更换一台而遭拒。随后,黄女士向市消委会投诉。经消委会调解,卖方终于同意更换一台同型号冰箱,并表示将加强回访。

    新手机竟然存有一年前的信息,这样离奇的事情就发生在池先生身上。2007年10月5日,池先生在某超市买了一部手机,购机时营业员介绍此款手机保修期二年。2008年12月20日手机出现毛病修理时,手机维修点称保修期为一年,现保修期已过,与商家交涉未果。池先生无意中发现,手机里面存有购机前的两条信息,发出时间均为2006年9月24日,而手机生产日期为2007年8月29日。他觉得该超市涉嫌欺骗行为,遂于2009年4月2日向市消委会投诉。经消委会调解作退机处理,池先生如数领回购机款。

    2009年4月11日,郑先生在市区一电器连锁店买了一台37寸彩色液晶电视机。使用一个月左右,电视机画面出现一条下滑线条。经反映,厂家派员维修,维修人员认为这不是一般质量问题,得送厂家大修。郑先生认为电视机仅用3个多月就出现这么大毛病,要求退货。通过交涉,厂家答应换电视机,但搬来的是一台无法调试的电视机,要换同型号的电视机又没货。郑先生非常生气,认为商家漠视消费者权益,随意变更承诺,毫无信誉可言,便在2009年8月26日向市消委会投诉,坚决要求退货退款。经消委会调解,连锁店为郑先生换了一台不同型号但可正常使用的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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