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2010年4月份我市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8100台/部,销售金额5961.7万元;由于处于销售淡季,本月销售量较上月下降了25.6%,其中登封市本月销售量下降了78%,二七区下降了71.2%,巩义市下降了58.6%,荥阳市下降了52%,上街区下降了40.7%。补贴量为24182部/台,兑付金额631.8万元。
2010年1-4月份,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2.56万台/部,销售金额2.51亿元;补贴11.17万台/部,兑付补贴资金2839.1万元。销售量是去年同期的2.7倍。2010年1-4月份各县(市)销售量前两名分别为:登封市2.1万台/部,新密市2.02万台/部;补贴前两名为:登封市1.89万台/部,新密市1.82万台/部。
至2010年4月底,全市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6.75万台/部,累计销售金额8.67亿元,补贴40.17万台/部,兑付补贴资金0.97亿元。
按累计销售量各县(市)排名前两名为:新密市8.25万台/部,中牟县6.7万台/部;各区前2名为:管城区2.96万台/部,金水区2.02万台/部。按累计销售数量占农户比例排名,各县(市)前两名为:新密市50.9%,登封市49.2%;各区前两名为:管城区140.9%,上街区120.4%。按累计补贴数量排序各县(市)前两名为:新密市7.75万台/部,登封市6.35万台/部,各区前两名为:上街区1.21万台/部,管城区1.06万台/部。
各县(市)、区所属网点被投诉情况:3月份我市共接到投诉2次,金水区网点1次,为信息系统投诉;管城区网点1次,为12312电话投诉。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各县(市)、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由于我市家电下乡销售量较上月明显下降,各县(市)、区要深入网点,分析销售量下降的主要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扭转销售量下降的局面,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市商务局4月份召开的销售网点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及管理工作,完善网点信息,建立销售网点的基本信息数据库,请各县(市)、区将销售网点资料(表格)会同销售网点的照片(包含店内、店外),按照要求于5月25日前报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每月要对本辖区20%的以上的网点销售情况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年内检查两轮,检查工作要纳入长效工作机制,并将检查的情况(包括检查的网点数量,名称,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情况,形成文字报告)于次月3日前报市商务部门,定期予以通报,年终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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