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齐明和 通讯员王清锋报道 金明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政策,进一步调动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据悉,今年年初国家提高了“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标准。其中彩电、手机最高限价提高了1倍,其余家电的最高限价提高了25%至70%。截至5月中旬,金明区共兑付“家电下乡”产品24733台(部),发放财政补贴资金619万元,汽车下乡兑付221辆,补贴资金84万元,汽车以旧换新246辆,补贴资金3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