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今年5月1日起,山西省统一实行“销售商代垫”的财政补贴方式,即农民朋友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直接享受13%的财政补贴,不需要单独到财政部门领取补贴,财政补贴由销售商垫付,并由销售商到财政部门兑付。
二、今年5月1日前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但尚未领取财政补贴的农民朋友,请于6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原始发票、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尽快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乡财政部门领取补贴。
三、全省所有县乡财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尽快办理财政补贴,全省财政部门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电话如下,有问题需要咨询或反映的可直接拨打电话。
山西省财政厅 0351-4199924
太原市财政局 0351-4036440
大同市财政局 0352-5196153
阳泉市财政局 0353-6669029
长治市财政局 0355-2025202
晋城市财政局 0356-2037803
朔州市财政局 0349-2163871
忻州市财政局 0350-3026140
晋中市财政局 0354-3026662
吕梁市财政局 0358-8220047
临汾市财政局 0357-2099776
运城市财政局 0359-2665851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