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耿马县共接收到上级安排下拨救灾资金1661.80678万元,其中: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款1045.15万元;民房恢复款71万元; 2007年中央部门单位和军队领导机关“送温暖、献爱心”捐款107.9万元;2008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受灾维修改造资金112万元,安排救灾仓库建设补助金50万元;2010年抗旱救灾捐赠资金192.75678万元;共产党员特别捐献资金83万元。收到款物后,该县均已按上级的要求安排下拨使用,已安排1713.57678万元,其中:安排民房恢复补助313.9005万元,安排粮食款865.28746万元,下拨救灾粮2598.41吨,救济灾民185624人(次),2008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受灾维修改造资金112万元,安排救灾仓库建设补助金50万元,恢复重建民房4889间,衣被救济274442件,共救济人107220(次)。该县还定期不定期派出工作组,对救灾救济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雷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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