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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拖欠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行为将严惩
时间:2011-01-11 17:34:17来源:作者:

  12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西省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政策实施办法,无条件将补贴资金垫付给符合家电下乡补贴垫付条件或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消费者。

  据了解,江西省于2009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家电下乡网点垫付方式。全面实行网点垫付方式后,大大方便了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但是有群众反映,在江西省个别商场购买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产品后无法及时领取补贴。为此,省财政厅专门下文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补贴政策,确保消费者及时领到补贴资金。

  《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兑付工作,对于审核通过的补贴材料,要及时与网点进行结算。在补贴资金出现缺口的情况下由市县财政部门先行垫支,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销售网点补贴款。

  《通知》强调,各地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销售网点进行监督,一旦发现销售网点存在骗补、拖欠消费者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其销售指定店资格,同时对其所对应的中标企业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省财政厅还将联合省商务厅不定期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由于主管部门不作为或无正当理由拖欠销售网点补贴款而影响补贴兑付工作的,进行全省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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