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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家电延保新规施行因何“遇冷”?
时间:2011-12-09 10:44:15来源:作者:过客

    自今年12月1日起,《家电延保服务规范》开始试行,作为国内首个延保服务的行业性规范,其在家电市场的反响如何,又到底会对延保服务的完善起到多大的促进作用?能否改变延保服务不冷不热的局面呢?

    新规填补家电延保空白

    从12月1日起,由中国家电维修服务协会主导的《家电延保服务规范》开始试行,这是国内出台的首个关于家电产品领域延长保修服务的行业性规范。

    此前,家电延保服务规范和标准在我国属于真空地带,致使从事家电生产和维修的企业做法不一,无章可循。而家电延保新规则以国家家电“三包”规定为基础,以从事家电延保服务销售、管理、风险管理、维修服务等一系列相关服务活动的家电延保服务提供方,为消费者提供延长保修时间或扩大保修范围的有偿服务,服务内容以合同形式约定。

    新规施行作用尚未显现

    新规施行近一周以来,记者在省城各大家电卖场走访时发现,除个别销售人员知道有此行业规范外,大多数销售人员对《家电延保服务规范》并不十分了解,而对于刚刚开始试行的延保服务规范,消费者更是无从知晓。

    在大多数消费者眼中,即便是延保新规,也只是花钱买维修服务。而究竟该不该买延保服务,一些消费者认为,现在一些高端的家电一旦坏了维修成本很高,如果花些钱可以延续“三包”还是比较划算的;但也有人认为,现在家电产品更新换代很快,根本没有购买延保服务的必要。

    就此,省城苏宁电器售后部门王部长表示,延保新规对规范市场具有指导和规范意义,在更多程度上对维护消费者利益防范服务风险上作用会大一些。这似乎能够成为消费者购买延保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就目前看来,新规所起到的作用还尚不明显。因为延保对于省城百姓来讲,认知度还不是很高,而新规真正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还需要一个大众普遍从知晓到接受的必要过程。

    改变力度有待市场检验

    虽然延保新规已推行开来,但记者发现,省城的家电延保服务事实上也还是卖场里由厂家所推销的延保服务还依然只能够从发票上看到自己购买了延保服务,但具体有什么内容,延保享受哪些内容的延伸和实惠,手里根本拿不着文字性的合约,更看不到延保新规的具体文字性合约内容。

    对此,省城某律师服务中心王主任表示,延保服务生效或者履行约定都是购买产品使用数年之后的事情,缺少书面合同的延保服务,说明延保服务还存在有意无意的推责。由此可见,具体到靠自律建立起来的新规,约束力和执行力还是有所欠缺,而要想仅仅靠这么一个规定去指导延保服务市场的良性发展,目前来看力度还不是特别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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