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崇仁县扎实开展政策宣传、网点备案、资金补贴、日常监管等工作。今年以来,该县销售家电以旧换新产品580余台,总销售额170多万元,补贴资金达16.3万元,商务审核率、财政兑付率均达100%。
为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落实到位,该县充分利用政府网、信息公开网、广播电视等信息平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宣传月”活动,扩大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知晓率。同时,要求各经营网点做到“三有一公示”,即有户外宣传、有购买须知和流程图、有咨询导购台,公示回收价格。
补贴资金兑付是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此,该县健全审核机制,强化调度,督促销售企业规范运作,防止骗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发生,有力确保了该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