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共有25家以旧换新实施企业在107个县(区)设立了2667个家电以旧换新网点,累计回收旧家电825112台,销售新家电819924台,销售金额31.65亿元,消费者享受国家家电消费补贴资金累计超过2.5亿元。
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于2010年7月30日正式启动,2011年12月31日圆满结束。省商务厅在前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制订了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开展了两次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企业公开招投标活动,并通过多种方式和道,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等进行了广泛宣传,让消费者了解并积极参与这项惠民政策。各界人士表示,家电以旧换新扩大了消费,提高了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了环境污染,促进了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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