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公安县商务部门获悉,该县自2010年8月在全县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以来,共办理7家“家电以旧换新”经销网点的备案登记,其中有7家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共回收旧家电17135台(件),销售新家电17085台(件),销售额达到4892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商务部门审核“家电以旧换新”经销网点原始凭证15456份,审核率100%.财政部门已兑付财政补贴361万元。
根据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县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圆满结束,但信息管理系统暂不关闭,以方便消费者继续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购买新家电和家电销售企业兑付财政补贴,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31日,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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