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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民质疑:家电维修为何收“上门费”
时间:2012-02-29 10:47:48来源:作者:胡小军

    购买品牌家电,图得就是日后出了故障可以找售后服务。可维修人员只要上门,不管修与不修都要先收“上门费”,这让许多市民感觉很郁闷。 

    市民:只要上门就收费,不太合理

    近日,市民高女士家的洗衣机出现了故障。她说:“甩干桶一工作,就发出很大的杂音,打电话给售后,对方开口就要30元‘上门费’,并称不管是否维修,都得答应先给钱,否则就不去。”高女士家的洗衣机是2009年7月买的,保修卡上声明: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零部件保修三年。高女士觉得,目前还在保修期内,收“上门费”有些不合理。顾客买品牌家电,商家就有义务提供售后服务,如果是哪个部件坏了,该收多少钱她一分也不会少给,但在没处理故障前,凭什么收费呢?

    高女士还拨打了此品牌洗衣机的全国售后服务热线,“客服说,购买洗衣机超出一年后,若主要零部件出现问题,维修人员不收‘上门费’;若是其它部件出现问题,上门维修就要收费。”

    针对这种情况,有的市民选择了自主维修。市民孔女士家的电视机去年出现故障,隔一段时间就自动关机。“给售后打电话,他们说要收80元的‘上门费’,还不包括维修费和换零部件的费用。”孔女士觉得这样太不划算了,就自己联系了一家维修店,“不仅免费上门维修,而且换了零部件总费用才60元。”

    维修人员:上门检修,不能白忙活

    市区一位家电维修人员说,家电维修费用主要分为三部分:上门费、维修费和材料费。在保修期内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而在保修期外则需收一定的上门服务费。“上门费”由商家自行规定,价格不等,不同电器,维修所需的技术含量不同,收取的“上门费”也就不同。维修人员普遍认为,上门服务,付出了劳动,应该收取一定费用。如果上门检查发现了问题,而消费者因成本高,不愿意再修理,那维修人员岂不白忙活了?

    记者拨打了多家知名品牌家电售后服务电话了解到,在超过保修期后,上门维修都要收费,价格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最低是30元,多数“上门费”按照维修点与消费者家之间的距离确定。如果家电需要更换零部件,还要另外收费。一些品牌家电的维修人员还把“上门费”称为“检修费”,但这个费用并不包括真正的维修和更换零件的费用,即只要维修人员进入消费者家中,就必须收费。可以说,“上门费”与修或不修、换或不换零部件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其收费标准是公司统一规定的,另外还参照当地的消费水平。

    相关部门:没有规定约束,可货比三家

    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家电售后服务所收取的“上门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我市对家电维修行业的服务收费是开放的,没有具体的规定来约束。“上门费”属于商家与顾客的约定,消费者一定要咨询好“上门费”的具体标准,与维修人员达成一致,以免发生纠纷。

    那么,家电维修人员向消费者收取“上门费”是否合理呢?从市消协了解到,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政策明确规定家电售后服务的收费标准,各品牌家电售后服务的收费也不相同,收多少一般都由厂家自行决定。如果售后服务人员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并征得了消费者的同意,那么商家的此项收费就不算违规。但家电维修的各种费用,必须明码标价,经营场所要明示收费价目表,上门服务人员要主动出示。因此,消费者在维修家电之前,可先问明情况,货比三家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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