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6925件,比增6.3%,解决7395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60.9万元。这是3月14日日上午记者从福建省消委会举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的。会上,省消委会重点分析2011年度福建全省消费投诉情况。
据统计,2011年福建全省受理投诉中,服务类24263件,占总投诉量的31.5%;百货类18616件,占总投诉量的24.2%,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量14945件,占总投诉量的19.4%。此外,房屋及装修建材类3501件、农用生产资料类720件、其它类9802件,分别占总投诉量0.5%、0.1%、12.7%;,占总投诉量的。另外,从投诉问题性质来看,质量问题依旧是高居榜首,总数28567件,占37.1%,而营销合同紧随其后,总数14769件,占19.2%。
会上,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段建平分析了2011年消费者投诉情况,并指出投诉情况主要呈现四大特点。
消费欺诈增幅较大
2011年福建全省共受理消费欺诈投诉案件114件,与2010年72件相比增幅高达58.3%,而消费者因此获得的加倍赔偿金额则由2011年的11万多元增至近28万元,增幅142.9%。
“这表明,仍有许多经营者为谋求经营利润,采用捏造情况、歪曲事实,虚标价格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尤其在‘十一’、‘春节’等销售旺季,经营者以促销为名,进行价格欺诈或虚假宣传的现象有所增加。”段建平说。
广告侵权有增无减
2011年全省受理涉及违法广告的投诉案件1354件,与2010年相比增幅159.4%,消费者满意度较低。
段建平指出,部分广告发布者对广告内容的审查不到位,使一些未经审批或广告主擅自篡改的药品、保健品广告得到刊发;利用网络发布医疗广告的成本低廉、方式快捷,被相关广告主广泛运用,且广告内容与形式花样百出;部分消费者识别违法广告的敏感性较差等方面是导致违法广告投诉量上升的主要原因。
金融消费倍受关注
2011年全省受理金融消费投诉案件127件,与2010年相比增幅67%。
金融消费投诉增加的原因包括:一些金融、保险企业未能跟上金融产品与服务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服务方式;银行收费项目繁多,让消费者倍感无奈消费者抱怨较多;保险行业仍需进一步规范。
家电投诉问题突出
2011年家电领域的投诉问题集中在产品销售、质量、售后服务以及商家保修等几个方面,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企业在宣传和营销方面缺乏自我约束,厂商家为了追求销量,广告宣传华而不实,未详细说明产品功能;企业售后服务体系薄弱,与新时期家电消费市场高速增长不匹配;不少中小企业为了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盲目地扩张,但因实力有限,售后服务往往跟不上扩张的脚步;售后服务不及时,维修时间长,配件短缺等成为通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欠缺追责条款,由于现代家电换代快,产品停产或企业破产后,已售家电产品无从保修,而法律法规却没有相关的追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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