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16日),家住兰溪市女埠街道工业园区附近的童先生给本报新闻热线96356来电:家里的一台彩色电视机无缘无故烧了起来,找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说,是人为造成。现在已过去了1个月,这台被烧了的电视机还在家里放着。
一台彩色电视机无缘无故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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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先生家的这台29吋彩电使用了3年。据童先生介绍,上月12日,家里没人,中午时分,他妻子回家准备做饭,刚掏出钥匙准备开门,发现自家三楼的窗户正往外冒烟。这可把童先生的妻子吓得不轻。她赶紧跑上楼,发现烟是从电视机后方冒出来的,于是赶紧用水灭火。
之后,童先生的妻子打电话给丈夫,并叫来了邻居,一起把电视机从机柜内抬出来。“电视机被抬出来后不久,机体内又往外冒烟,还有‘啪啪’的声音,我们赶紧又浇了水。”童先生说,庆幸的是着火的时候家里没人,不然万一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事后,他给彩电厂家打过电话,总部派来了负责金华地区售后服务的工作人员。“可他来后看了看,拍了照片就走了,说是人为造成的,不给予赔偿。”童先生说。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该品牌彩电金华地区售后服务部的何姓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根据他在现场的检查,初步判断这台电视机起火是由外部火源引起,而并非机体本身着火。“从燃烧后的机体看,这台电视机左上方的外部塑料被烧掉,但内部的电子元件完好无损,依我的经验判断,这应该不是电视机内部线路引发的。”何姓负责人称。
没有工作的电视机为何会自燃?
因售后服务人员与童先生未能达成一致。经记者调解,何姓负责人称,只有找相关部门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如确实为电视机本身原因造成,才会考虑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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