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2年11月30日,历时四年的家电下乡政策已圆满结束。
四年来,我县共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万台,销售金额达3.3亿元,每农户平均购买1.2台,128家备案销售网点平均销售258万元,农户已享受政府补贴3743万元,四年累计创税400多万元。这项惠农政策的实施有力拉动了社会消费,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提高了农村生活品味,真正达到了政府得民心,企业得效益,农民得实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