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泸州市家电汽摩下乡暨以旧换新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获悉,四年来,我市共销售下乡家电90.63万台,家电汽摩以旧换新惠及100多万户农民家庭。副市长张显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家电以旧换新工程从2008年起在我市实施,2011年11月30日到期,今年5月完成资金清算工作。四年来,全市销售下乡家电金额达20.06亿元,累计发放补贴资金 2.44亿元。全市共销售以旧换新家电12.62 万台,销售总金额4.75 亿元。目前,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仍在继续,将执行到 2013年1月31日结束。
张显富在会上指出,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程形成了城市消费新热点,拉动了内需,开拓了城乡市场,为我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持续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家电以旧换新推广了节能新家电,新家电降低家电能耗约20%30%。由于工作出色,我市荣获2009年四川省家电下乡工作先进市称号,我市两名同志被评为 全国家电下乡工作先进个人。会上,还为获得我市家电汽摩下乡及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20个先进集体和41名先进个人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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