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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期至2013年1月31日
时间:2013-02-16 00:00:00来源:中国农民网作者:易欣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今日起,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的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将不再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3%的补贴资金。为期四年的家电下乡政策至此告一段落。根据计划,第二批和第三批实行家电下乡的省市将分别于2012年11月底和2013年11月底到期。市商务委昨日表示,北京市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期至2013年1月31日。

  从今日开始,山东等三省一市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将撤下所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并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或专柜。2012年1月6日起,三省一市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尽管首批家电下乡地区结束,但设定了为期4个月的缓冲期,向从未来得及发放补贴的消费者进行发放。

  北京于2009年1月正式启动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期将延续至2013年1月31日。北京苏宁相关负责人介绍,通州、延庆等区县的门店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较好,占比整体销售的10%以上。

  商务部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已累计销售2亿台,实现销售额45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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