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获悉,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2011年11月30日家电下乡政策将执行到期,自2011年12月1日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2008年至2010年4月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尚未申领家电下乡补贴的消费者,请于2011年12月5日前带齐补贴申报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申领补贴2010年5月后由经销商先行垫付的补贴资金,请各经销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指定财政所申领补贴资金。逾期未申报补贴的消费者和经销商,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