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笔者从屏南县财政局获息,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四年来,该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0345台,销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5238辆,财政补贴资金1608.64万元。
家电下乡是一项重大惠农政策,从2009年2月1日起实施,至2013年1月31日结束,为期四年。为做好这项工作,屏南县建立完善了覆盖全县158个村居的家电销售、流通、售后服务体系,审批设立了30个家电下乡指定店销售网点。县财政硬挤出垫付资金,把补贴资金拨付到网点专用帐户。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进行经常性抽查,并建立日常检查机制和事后惩罚机制,对已领取补贴的农民进行电话回访、实地调查,对系统显示销售额异常的网点进行重点抽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确保家电下乡产品真正惠及农民,防止骗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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