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早在去年年底,财政部已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对洗衣机、彩电、电冰箱等9大类产品最高限价大幅提高,其中彩电和手机限价翻倍,分别从3500元、1000元提升至7000元和2000元。我省已将电动自行车作为增选品种上报财政部。
“虽然补贴标准并未提高,但限价提高,意味着农民家电消费的选择余地扩大,更多高端家电产品像46英寸甚至更大屏幕的液晶电视,将走进农村消费者家中。”省财政厅企业处相关负责人殷路滨称。据了解,“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一年多来,“产品选择余地小,档次不高”成为农民抱怨最多的问题。此番提高限价,农民选择余地扩大,享受“家电下乡”政策的群体也会扩大,无疑对进一步拉动消费、促进生产有利。“虽然最高限价政策已经出台,但农民享受该政策,还须等到国家公布新一个年度中标企业及产品目录以后。目前市场上还没有提高限价后的‘家电下乡’产品供农民购买。”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允许各省根据本地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近日我省已经选中电动自行车上报至财政部,目前正在等待批准。据了解,我省选择电动自行车,主要是考虑到电动自行车是新能源产品,符合环保发展方向;我省是电动自行车产业基地,生产整车及配件企业有40多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产能100万辆,产值近30亿元,目前奇瑞、荣事达、美菱正在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同时,我省是消费大省,每年消费120万辆,随着城乡道路的发展,电动自行车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且电动自行车单位价值高,对农民的补贴也相应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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