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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巴州农牧民买家电当场获补贴
时间:2010-03-01 16:13:58来源:作者:山人
 2月23日,自治区召开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方式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明确,自治区为进一步简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程序,提高财政补贴兑付率,扩大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自3月1日起,将大大简化家电下乡补贴的兑付程序,农牧民不再需要“层层申报”,而在购买家电产品的同时就   

  2月23日,自治区召开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方式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明确,自治区为进一步简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程序,提高财政补贴兑付率,扩大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自3月1日起,将大大简化家电下乡补贴的兑付程序,农牧民不再需要“层层申报”,而在购买家电产品的同时就可享受到补贴款。

  据悉,自3月1日起,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将由现行的“农户申报、乡级审核、乡级兑付”调整为“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现场代理审核并垫资兑付”,销售网点所在地财政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再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给销售网点。此前,农牧民申领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时需要层层审核、手续繁杂。新措施将改变这一现状,从而进一步提高农牧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

  会议强调,各级财政、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监督,加大抽查和暗访力度,严防骗取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各县、乡财政部门要及时公示补贴结果。对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牧民,要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查,督促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实现对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分析常态化,对于异常数据或疑似骗补行为要及时核查处理。发现备案经销商非法经营、骗取或套取补贴行为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除追缴骗取资金外,还要及时采取扣缴保证金、取消资格等措施予以处罚。

  新闻链接

  销售网点代垫补贴程序

  农牧民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已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首先代理财政部门审核购买人的购买行为是否符合补贴条件。补贴条件为:购买人身份必须为农业户籍(含国有农牧场职工),兵团购买人必须具有团场户口或承包土地满一年,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牧民需现场填写《自治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领表》,并在申领表上签署“已申领代垫补贴”并签字和按指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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