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港北区家电下乡销售电器产品总量27856台,销售金额53865798元,占市下达任务的145.4%;兑补资金5913124元,辖区每百户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3.11台,有效地拉动了农村的消费。
港北区采用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的方式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该区从区到乡镇、到建制村、到村民小组,层层召开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动员宣传大会,统一制作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大型喷绘分发到各个建制村张贴;在各乡镇的集圩日,通过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举办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组织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集中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把家电下乡政策的内容、购买流程、申报补贴方式、销售网点分布情况等政策内容宣传清楚、解释明白。与此同时,各销售网点通过组织产品推介会、消费咨询会、发放宣传材料、走访用户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将补贴类家电品种、型号、价格以及产品补贴标准和申报补贴程序,向农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使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港北区政府与各销售网点签订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在销售环节兑付办法协议书,确保各销售网点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同时,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网点巡查和走访,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状况、消费者满意程度进行明查暗访,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查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确保了下乡家电产品的质量。
简化兑补手续,提高农民的购买积极性。港北区在创新兑付办法上狠下功夫,秉着“办理补贴不能让农民跑,要让服务的干部、服务的网点跑”的原则,政府与各销售网点签订协议,农民在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后,销售网点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直接抵扣货款;销售网点与财政部门每月逢十日结算一次。该区经贸局局长陈树才介绍,家电下乡政策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行,至2009年3月31日未实行直补前,港北区家电下乡产品平均月销售额仅为86万元;从4月1日实行直补后,当月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就达到了267.8万元,极大地刺激了农民的消费欲望。港北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实行直补的这一做法,在广西全区得到了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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