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19日,自实行家电下乡以来,我市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0.37万件,销售额达2.01亿元,获得上级补贴资金2213.8万元。
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促进农村市场消费规模的扩大和消费水平的提升。我市于2009年初开展了家电下乡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民购买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国家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3%直接补贴消费者。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2009年12月15日,我市又实行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直补,减少农民消费者补贴程序,增加了农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仅在实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直补期间,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8562台(件),销售额5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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