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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政厅推行家电下乡补贴新方式
时间:2010-03-30 11:17:41来源:作者:游侠
昨日(2月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了让农民购买下乡家电时能快捷方便地享受财政补贴,即日起,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销售商代办申领、先行垫付,县级财政统一定点兑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方式。   

  昨日(2月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了让农民购买下乡家电时能快捷方便地享受财政补贴,即日起,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销售商代办申领、先行垫付,县级财政统一定点兑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方式。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补贴款兑付率低、农民领补贴款难一直是困扰我省财政部门的难题。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之初,农民要想既买了家电,又能享受补贴,得跑好几趟。补贴申请的繁琐,加上一些家电的补贴款只有几百元甚至几十元,不少农民宁愿放弃领取补贴款的优惠,也不愿劳时费力多跑路。因此,农民领取补贴款的积极性不高,加上其他影响因素,我省家电下乡补贴率一直较低,最低谷时,甚至只有30%左右。在全国各省市的排名一直处于中下游水平。

  为了解决农民领补贴款难的问题,去年11月25日,省财政厅开始在部分县市试行“商家先行垫付补贴款”的办法,农民领补贴难的问题尽管有所缓解,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补贴款发放点乱,商家审核身份权限小等问题。很大程度上,这些问题依然使得农民朋友不能有效享受这一惠政。此次推行的家电下乡补贴办法新政,解决了上述诸多问题。

  新政中进一步简化了农民领取补贴的手续。“只跑一趟,新家电、补贴款就可同时带回家”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同时,明确了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程序,即每县只设立一个补贴资金定点兑付点,统一兑付销售商垫付的补贴资金。兑付点设在县财政局或由县财政局指定的县城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并悬挂或张贴醒目的“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点”标志。对符合条件的垫付资金,兑付点要按销售商提供的账户在7个工作日内拨出兑付资金。

  另外,还强化了销售商的审核确认责任。销售商需按要求认真审核购买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经审核无误后方可为购买人开具发票,将产品标识卡原件以及发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复印整理,到县财政部门兑付已垫付的补贴资金。

  新规定 老办法

  ●新办法推行,买家电、享补贴一次搞定

  农民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只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缴纳价款的87%,其余13%部分直接享受国家财政补贴优惠。补贴资金由销售商垫付,并按程序统一代办补贴资金申领手续。

  ●家电下乡之初,农民想领补贴得跑好几趟

  第一趟,跑到城里的家电下乡销售点,买上心仪的家电。第二趟,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拿着身份证、户口本、下乡家电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第三趟,申报获得批准后,再来领取补贴款。万一拿错了某个证件,申报无法通过,还得多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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