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是农村家电产品销售旺季,为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县工商部门强化对全县94个销售网点的监管力度,实现了“家电下乡”节日零投诉。
为让“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家喻户晓,工商部门印发了大量“家电下乡”宣传资料,在节前利用农民逢集、赶集制办年货之机免费发放,帮助农民消费者识别家电下乡标识,引导农民消费者到“家电下乡”指定网点购买家电。同时对“家电下乡”的销售网点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该县还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一方面对家电经营主体资格进行调查摸底,严把经营主体资格;另一方面,以商场、超市、乡镇家电经营点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等家电作为重点检查商品,严防以送货下乡的名义经销伪劣商品,严防伪劣商品流入农村市场,并积极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家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不合格家电退市等制度,保证下乡家电商品质量。此外,该县在每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设立了“12315”申诉举报警示牌,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处理农村消费者对下乡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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