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并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 此次调整后的产品限价为:彩电为7000元,补贴标准:3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3500~7000元,每台按455元定额补贴。冰箱(含冰柜)为4000元,补贴标准: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500~40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手机为2000元,补贴标准:1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1000~2000元,每台按130元定额补贴。洗衣机为3500元,补贴标准:2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000~3500元,每台按260元定额补贴。壁挂式空调为3500元,补贴标准: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500~35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落地式空调为6000元,补贴标准:4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4000~6000元,每台按520元定额补贴。电脑为5000元,补贴标准:3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3500~5000元,每台按455元定额补贴。太阳能热水器为5000元,补贴标准:4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4000~5000元,每台按520元定额补贴。储水式电热水器为2500元,补贴标准:1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1500~2500元,每台按195元定额补贴。燃气热水器为3500元,补贴标准:25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2500~3500元,每台按325元定额补贴。电磁炉为1000元,补贴标准:6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600~1000元,每台按78元定额补贴。微波炉为1500元,补贴标准:1000元(含)以下,按销售价格的13%补贴;1000~1500元,每台按130元定额补贴。目前,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按提高后的限价组织招标工作。
通知中规定,在现有9类产品之外,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农民需求选择一个新增品种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据了解,我区拟增抽油烟机为补贴产品。
通知中还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将国有农场、林场职工纳入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国有农场、林场职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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