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安徽省消协公布了十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昨日,省消费者协会召开了“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座谈会,针对当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种行为进行了探讨。这十种行为分别是:1.利用虚假违法宣传误导消费;2.随意变更合同,不履行有效告知和确认义务;3.通过预期违约攫取最大利益;4.滥用行规企规限制权利;5.滥引国际惯例侵害消费者权益;6.实施双重标准,涉嫌消费歧视;7.进行商业贿赂,破坏竞争环境;8.密谋“价格同盟”,侵害消费者利益;9.以“会员卡”、“贵宾卡”等形式骗取钱财;10.虚构原价,谎称“优惠”、“降价”、“清仓”等进行价格欺诈。
鉴于上述种种不诚信行为,省消协正在开展“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要求经营者将其向社会发布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内容报消协组织接受监督,经审核后,消协将通过媒体和其网站无偿地提供给消费者,并对其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虚假等内容向企业提出,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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