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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房屋中介三大骗术
时间:2008-03-07 09:51:06来源:作者:

  揭秘其三大骗术 市消委支招如何防骗

  随着房市的渐渐升温,房屋中介行业中的弊病也开始逐步显现。据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去年房屋中介成为投诉新热点,比2006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8%。

  据悉,被投诉的中介公司往往是“两无”非法公司或证件不齐却经营范围“包罗万象”的小公司。据市工商局有关人士透露,这些中介公司一般采取以下3种不正当手段坑蒙消费者。

  骗术一:

  先交费后看房

  不少房屋中介公司在广告上称,消费者若对其提供的信息不满意,可退还中介费,但事实上却不尽如此。

  李小姐在一家房地产信息公司提出看房时,业务员要求其先付款500元。当她来到出租房,发现原来所承诺的房屋却是与别人合住,并不符合自己的要求。此后一连几天,李都没有收到这家公司的任何房源信息。而当她要求退钱时,业务员却称:“退钱得等一个月以后,要是我们在一个月内给你找到了房子,你还是不要,那我们就不能退钱了。”

  骗术二:

  编造虚假信息

  有的中介公司向消费者推介的房源信息,往往是相互抄袭,有的竟然还是有意编造的假信息。市民陈某与一家房地产信息咨询公司就租赁门面房一事签约,并交付了300元信息费。这家公司向陈提供了6条房源信息,陈当即与之联系,发现其中有3条房源信息早已出租,而另外3条信息中有两家联系不上,还有一家根本不是门面房。

  骗术三:

  合同圈套诱上钩

  有些房屋中介公司利用协议合同书大设圈套,从中骗取押金。一家中介公司在协议上写道:“禁止租房者和房主私下联系,否则视为违约,押金一概不予退还”。

  来渝打工的李某在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签了一份协议书,并交了300元押金。业务员对他说:“我已与房主谈妥,保证让你满意,你可与房主直接联系。”之后,汪某主动找到房主联系,也到实地看了一下,觉得不太满意,双方没有谈成。当汪向中介公司提出退押金时,业务员却拿出协议书,借以上条款指示他违约,李某这才惊觉受骗。

  市消委支招:

  三招练出一双“慧眼”

  面对层出不穷的骗技,消费者如何才能练就一双“慧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市消委日前向广大消费者支招:一是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房屋中介公司,并认真、仔细地查看是否具备“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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