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不少学生选择打暑期工,但是,在暑期打工存在着不少陷阱,社会资历浅的学生稍不留神,便有可能掉入这些陷阱中。记者为此采访了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的谭科长,为广大学生支招。
案例一:克扣工资
支招:与厂方签订书面协约
一些学生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打暑期工前,厂方口头承诺付给学生每个月600元的工资,但是,最后他们只收到400元。由于做工前没有与厂方签订任何书面的协议,所以,无法证明厂方付给每月600元工资的承诺。
谭科长指出,有不少学生由于事前没有与打工的单位签订书面的协议,以致很容易发生薪金上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他提醒广大学生,在打工前,最好与雇主签订书面的协约,上面明确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案例二:从事危险岗位
支招:要学会自我保护
几年前,一名外省学生放暑假来到了在我市工作的亲戚家玩。之后,他跟着亲戚到一家工厂做暑期工。他从事的是机械方面的工作。由于培训不足,对机械操作不熟悉,学生在操作当中不慎发生了意外,断送了4个手头。
谭科长说,由于暑期工经验不足,所以用人单位不宜将危险系数较高的工作交由暑期工完成,此类工作应交由专业人员负责,防止意外的发生。暑期工自身也应该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提高安全意识,懂得自我保护。学生在选择暑期工的时候,最好不要从事危险的工作。
案例三:聘请未满16周岁学生
支招:招聘未满16周岁学生违法
去年,我市蓬江区某企业在暑假期间招收了5名未满16周岁的学生做暑期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对该厂房进行勘察,确认事实无误后,马上对该工厂给予相应的罚款。
谭科长说,单位所聘请的暑期工都必须年满16周岁,否则将以非法招收童工来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招收未满16周岁的暑期工的单位,按每人每月5000元进行罚款。在这个问题上,企业要了解,家长和学生也应该引起重视。
他最后提醒学生,打暑期工最好是有组织地进行,如果在打暑期工期间,学生遇到了任何劳动方面的问题、纠纷,要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本报记者 吴燕彬 实习生 罗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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