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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家居装修预算八大陷阱 明白放心装修消费
时间:2008-09-02 10:29:50来源:作者:

  目前装修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道德水准与专业技术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由此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家装费用预算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陷阱进行剖析,提醒消费者加强防范意识,明白放心消费。

  陷阱一:化整为零。把一个报价项目分成几个单项来报价,例如把墙漆分成底漆、面漆等三五项每个小项看上去价格不高,但整算起来却比总算项目价格高出一大截。

  陷阱二:大数不报。把本来数量很大的项目故意报少数量,结算时却称当初的报价为基本价。

  陷阱三:该报不报。在预算中故意漏掉一些必要的固定项目,比如改扩门时必须做的砌墙项目等施工时又不得不做,进而达到坐地起价的目的。

  陷阱四:故意乱报。故意把一些已经淘汰的工艺或者做法写进预算中去,其实际效果业主肯定不会接受,在施工时必定会修改,一修改价格自然加上去了。

  陷阱五:重复计算。做预算时,故意混淆计量单位,把一些项目的算法改为不常规的算法,掩盖重复计算的真相,致使结果时总价成倍彪升,如计算墙面涂料面积时,将要拆除的和改其他装饰的墙面一并计算,重复计算总价,改电项目应按电线管路长度报价,实际却按管内电线长度计价,如果管路中有三根电线,总价就翻三倍。

  陷阱六:不标明细。装修采用何种工艺与主材相关,主材明确后工艺很难修改。有的装修公司在报价中故意突出工艺做法,却把主体模糊化,而实际施工中才提出改变主材的建议,进而改变工艺自然提价。

  陷阱七:笼统报价。多发生在简单家装工程中故意笼统报个价,多少钱搞定,在实际装修中,“生”出多个“不在报价内”的计价项目,令消费者掏钱。

  陷阱八:工艺修正。在合同中约定工作价格后装修工人施工时以原工艺不合适,不如其他工艺合适为借口,诱使消费者改变原工艺,达到比合同约定的工艺更省工的目的,而结算时仍按原约定计算总价。

  对此,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打交道的过程中,要适当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防范手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 不要轻信装修公司宣传的各种荣誉、认证等,必要时可向发证单位验证其真伪。

  二、 签订合同时,应要求装修公司使用有工商局监制的示范的合同文本,并加盖公司印章,不要签订与示范合同内容不一致的第二份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签订施工工期、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材料的明细表的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

  三、 邀请专业或有装修经验的人士协助审核预算表。

  四、 按照上述提示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与装饰公司进行约定,最好要求在书面合同中加入“在不增加预算的情况下,保证预算效果完全实现”的内容,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五、 若委托装修公司挑选建材,一定要保存好材料样品,以便日后检查:在合同上要约定由具有资质的质检站或监理公司来验收工程;对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合同标的、施工项目、预算项目等内容作出变更时,需重新签定合同;对合同附件中施工材料报价单上所列内容,都应具体标明规格、型号、品牌、单价等。

  六、 在选购材料时,对提出“必须用XXX”建议的装修公司要“另眼相看”,斟酌其诚信度,特别要对设计人员和装修人员的“热心”推荐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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