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了2008年第3号消费提示称,提醒市民认真选购食用油,并支招如下:
第一,看标签。合格标签的基本要求是:产品标签上应当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混合油脂或非单一油脂产品还须标注配料表。执行新国标的产品还须标识“压榨”、“浸出”字样,以及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第二,看包装。首先看瓶口有无油迹,有则表明封口不严,将会导致油质在贮放过程中氧化。再看瓶底有无沉淀物,如果食用油的透明度不好、浑浊、有沉淀或悬浮物,可能是劣质油。
第三,看外表。油有分层感的,可能是掺假的混杂油。颜色深或有异样颜色、有异味或加热时出现过多泡沫,伴有呛人油烟味的,应属劣质油或变质油,不能食用。
第四,看配料表是否相符。如:一些产品标称“纯香花生油”,但配料却标示有花生油、大豆油等。配料标注含两种及以上油脂的,其产品应为“食用调和油”,而不应标称“花生油”。
此外,生产日期越近越好,快到保质期的产品由于受光和热的作用,实际品质在保质期内已经下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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