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施家电下乡的惠农政策后,“财政补贴13%”成为时下流行的字眼,一些不法商家也不忘搭上这趟顺风车,以“家电下乡,实施补贴”的幌子,欺骗农村消费者。
近日,万盛区工商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该区某摩托车销售商以“家电下乡”的名义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接报后,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发现该摩托车店外挂有内容为“家电下乡,摩托车补贴13%”的宣传标语。经查,该店并不是商务部门备案的指定家电下乡经营网点,且销售的某品牌摩托车不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目录中。店主是看到家电下乡商品比较畅销,擅自请人制作的一条“家电下乡,实施补贴”横幅悬挂在门前,误导消费者,借此扩大销售量,获取更多的利润。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店主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自行拆除广告横幅,并且要求该店按家电下乡补贴标准退还消费者本应得到的优惠补贴。
据了解,不法商家之所以能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蒙骗农村消费者,主要是因为抓住了消费者对家电下乡产品信赖的心理特点,利用农村消费者对补贴政策不熟悉的心理,进行虚假宣传,迷惑误导消费者。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要看清家电下乡销售门店是否挂有“家电下乡指定店”字样的统一标志牌,在购买“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时也要仔细识别标识,并向商家索要购物正规发票。如发现虚假宣传行为可拨打12315电话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