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进家电下乡工程,方便农民群众,10月19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发出紧急通知,对前段时间部分市县存在的“异地购买,不能兑付”的错误行为进行纠正。今后,下乡家电补贴兑付,市县财政局将采取“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农民购买下乡家电可现场领补贴。
今后,凡购买下乡家电的农民,只要一次性带全户口本及身份证、将信息录入完整、准确,购买下乡家电即可现场领补贴。《紧急通知》中对“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进行了规定。具体为:销售网点在销售产品时,认真审核购买人相关申报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将购买信息即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根据销售原价的87%收取价款后,按销售原价向购买人开具发票。销售网点把购买人相关补贴申报材料复印件和“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原件送交就近的乡镇财政所复核,办理补贴资金清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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