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工商局不断规范“家电下乡”行为,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34人次,检查经营户1257户次,有效拉动农村消费。
严格“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网点主体准入。对“家电下乡”商品销售网点和家电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分门别类建立经济户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家电下乡”商品行为。将“家电下乡”网点列为工商所检查的重点对象,逐户检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授权证明。
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的商场、超市、家用电器商店、维修店等为重点,检查商品的商标标志、产地、厂名厂址、认证标志、质量检验合格证,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等制度以及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生产经营商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工商所、“一会两站”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农村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查办、反馈等工作机制,使“一会两站”成为化解农村消费纠纷的重要平台。
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宣传国家“家电下乡”有关政策,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商品时注意索要“家电下乡”备案证、产品合格证、售货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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