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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买下乡家电注意:申领补贴无须到财政所
时间:2009-12-14 09:38:54来源:作者:天石
  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海口5月11日讯(记者王灿)琼海市长坡镇伍园村委会的林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称自己在DC城买了一台下乡笔记本电脑,7日,朋友代她到长坡镇财政所申领补贴被拒绝。长坡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5月份起,该财政所就不再受理农民申请补贴了。
  省财政厅企业负责人对此解释说,根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海南是16个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的试点省市之一,购买下乡家电的农民,将相关材料报给销售网点即可。
  该负责人说,申领补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购买产品发票、购买人户口簿(户主)、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产品标识卡号、储蓄存折银行账号(有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的应当用粮食直补账号)等。存折账号姓名与购买人或户主姓名应当一致。
  《细则》要求,销售网点必须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提交指定的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毕,并将补贴金拨付到农民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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