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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 三包“缩水…… 手机消费问题太多
时间:2009-12-15 10:06:02来源:作者:胡小军
  假冒伪劣、三包“缩水”、订制额外业务……
  手机消费问题太多
  明明买的是“诺基亚”,使用时却发现变成了“诺亚信”;新买的手机使用不到半年,就多次患“重病”无法使用;莫名其妙被订制了额外业务,导致资费骤增……一些不法商贩利用水货机、翻修机、改版机等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导致通讯服务申诉举报大增。来自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9月24日,该中心共受理涉及手机消费的咨询申诉举报达1265起,占商品类的20%,列今年每月商品类申诉量第一位。
  买手机时要“三看”
  今年8月30日,管先生在遵义县某手机市场花300元购买了一部“诺基亚5320”型手机。谁知在使用时,却发现手机的真正标识为“NOAIN”,而非购物凭证写明的“NOKIA”(诺基亚)品牌。
  经工商部门调查后,责成经销商全额退还管先生购机款300元,并增加赔偿购买商品价款的一倍即300元,管先生退回手机。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强调,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的时候,应该注意“三看”,即仔细核对三包凭证、发票上手机经销商填写的手机串号,与手机背贴、包装盒、手机内存(手机中输入“★#06#”调出)是否一致;入网证的扰码(入网证的第三行码),与贴在手机上的入网证的扰码是否一致;以及手机电池的出厂序号,与手机电池上标识的出厂序号是否一致。
  “三包”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今年2月19日,市民胡先生在六盘水市一通讯商场购买了一部手机,谁知使用才不到半年,该手机就因“非正常关机”等故障维修两次。今年8月25日,该手机再次出现故障,忍无可忍的胡先生向12315进行了申诉。经工商部门核查,情况属实,责成商家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经销商履行三包规定‘缩水’,消费者知情权受到侵害,也是手机申诉居高不下的原因。”该人士提醒,市民在手机出现质量问题进行售后时,如果要求更换手机,则务必要求手机商家在原发货票上注明换机日期,并加盖公章,其“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同时要求商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不要轻易订制不明信息
  “常常有消费者申诉,手机话费在不知不觉中被扣掉信息费、包月费、彩铃费等。”省工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一些运营商未征得消费者同意,搭售订制各种信息;营运商提供短信服务,但未向消费者明示收费标准。如互动游戏、姓氏奥秘等短信服务,消费者常因好奇一步一步走进短信陷阱;还有就是运营商收取包月费用却没有提供相关服务,一扣了之。
  该人士表示,手机用户千万不要轻易在手机或网络上订制不明信息,并及时关注自己手机费用发生情况。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购买手机质疑其涉嫌假冒伪劣,或遭遇商家拒绝履行移动电话“三包”规定,或者发现不明话费,可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可以拨打消费维权热线:6624315、1508594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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