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家电下乡工作,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改进我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办法的通知》,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目前实行的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补贴资金方式,自2010年1月1日开始改为由销售网点代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销售网点每周携带审核资料到县财政局办理补贴事宜。 二、从2010年1月1日起,各乡镇财政所应对原有尚未办结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在停止执行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2010年1月11日到县财政局办理清算工作。
为落实好家电下乡工作,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改进我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办法的通知》,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目前实行的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补贴资金方式,自2010年1月1日开始改为由销售网点代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销售网点每周携带审核资料到县财政局办理补贴事宜。
二、从2010年1月1日起,各乡镇财政所应对原有尚未办结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在停止执行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2010年1月11日到县财政局办理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