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一旦卷入刑事案件,即便只是吸毒、交通肇事这类与企业没有任何关联的犯罪行为,通常也就是企业噩梦的开始。
5月30日,“涉刑企业家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障”研讨会上,司法界人士呼吁,要打破这个梦魇,建立涉刑企业家民事权利保障制度。
囚徒黄光裕如何执掌国美
专家呼吁建立涉刑企业家民事权利保障制度
已身陷囹圄的黄光裕无法对国美电器坐视不管:国美电器董事会已开始公然违抗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贝恩资本的3位代表加入董事会;随着时间过去,内部斗争加剧,黄光裕的国美控股份额可能被逐渐稀释,国美电器“去黄氏家族”潮流涌动……可是,对此,黄光裕又能做什么?如何做?
对于国美的未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志友很是担忧。他有过多年与获罪企业家打交道的经历,而这些经历告诉他,“企业家一旦卷入刑事案件,即便只是吸毒、交通肇事这类与企业没有任何关联的犯罪行为,通常也就是企业噩梦的开始。”
他告诉记者,通常的情形是,企业家先是不能参与企业管理,接着企业的声誉、信用,因为企业家个人的声誉和信用问题,跟着崩溃。最终,企业家自身不能行使对企业的有效控制,企业也逐渐无法维持下去。
然而,相对其他企业家而言,黄光裕足够幸运。在近期一次会议上,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因黄光裕仍是国美公司大股东,考虑到国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黄在看守所内可通过允许,签署国美公司的文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企业家在看守所内签署文件,在以前是不被允许的,“现在,看守所允许签署文件,但也有监督机制,对签署有全程的录像,如出现问题,要对黄进行处罚。”
这给类似黄光裕的涉刑企业家民事权利的保障带来利好。长期以来,中国企业家一旦陷入刑事案件,企业即会随之衰退,黄光裕案是否能成为这一梦魇消除之契机?
5月30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举办“涉刑企业家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障”研讨会,赵志友律师在会上重申了他的担忧,他希望涉刑企业家民事权利的保障机制能建立起来,不再发生因为企业家个人卷入案件,企业也随之崩塌的事情。前来参加研讨的成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出乎赵志友意料的是,赵志友的担忧,在会场上引起强烈的共鸣。
黄光裕案带来希望
今年41岁的黄光裕,曾是2006年中国首富。现在,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贿赂罪被判14年刑期的他,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最有钱的犯人”。
但黄光裕又绝非企业家获刑孤案。数据显示,30年来,前后将近200多名企业家身陷囹圄。肩负“中国首富”和“中国首骗”两大名号的南德集团董事长牟其中,也曾引起过社会强烈震动。
从300元钱起家,到飞机易货、卫星发射、开发满洲里的传奇,让他在1999年胡润中国富豪榜第一期排名第16。然而,最擅长买空卖空的牟其中,最终因南德集团信用诈骗锒铛入狱18年。其后,南德集团经营一度受到极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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