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家电下乡政策效应,加大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落实力度,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完善售后服务以及加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制定了《青海省家电下乡操作细则》。
根据《细则》规定,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家电下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的职责共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家电下乡工作。同时,针对我省无乡镇财政所的实际,为方便农牧民申领财政补贴,《细则》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拓思路,本着既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又方便农民群众及时领取补贴的原则,在即有的“企业登记、乡镇审核、县财政兑付”的基础上,创新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办法,实行“销售网点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县财政先行预拨补贴资金,与企业定期结算或现场集中办理”等多种安全有效的方式,分步实施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加快补贴兑付进度,方便群众领取补贴。《细则》的出台,受到了广大群众和经销商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