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家电下乡 -> 相关文件
山东:以旧换新每台家电享受20-50元运费补贴
时间:2009-12-21 10:21:17来源:作者:胡小军
  近日,山东省财政制定出台了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办法,每台家电享受补贴数额为20-50元不等的运费。
  根据规定,具体补贴标准视回收废弃旧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等分类分档确定。全省运输公允距离统一确定为回收企业所在地市政府距拆解处理企业所在地市政府之间的高速公路距离。
  运费补贴具体程序为,回收企业将收购的废弃旧家电销售给拆解处理企业,由拆解处理企业代财政部门审核,并直接向回收企业垫付运费补贴。拆解处理企业定期对回收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整理,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核后,到指定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