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陕新中标太阳能热水器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项目招标结果公告》(招标编号0714-EMTC-3580),结合陕西省工作实际,现将新增加的太阳能热水器在陕中标企业确认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备案方法
1、在陕中标企业指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全国家电下乡产品项目招标结果公告》(招标编号0714-EMTC-3580)中标区域包括陕西省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
2、在陕中标企业须向陕西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方案及销售、维修网点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并经确认后持确认文件到县级商务部门进行销售网点备案,未经确认的企业不得在陕经营家电下乡业务。
二、确认备案程序
(一)省级确认提交材料:
1、中标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情况简介(包括在陕销售和网点情况);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家电下乡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机构(总部、陕西两级领导和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宣传促销措施、网络建设措施、网点管理制度、销售服务措施等5部分;
5、企业在陕销售网点和维修服务网点明细表;
6、中标企业与商务厅签定的销售责任书和承诺书(须由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销售网点在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程序:
1、网点备案须由中标销售企业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到所在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不得由销售网点自行备案;
2、销售网点必须需符合《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和《陕西省家电下乡实施方案》中有关网点的基本条件;
3、提交材料:(1)陕西省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文件;(2)网点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中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中标企业与备案网点签订的加盟协议书或授权书复印件;(6)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7)网点已配备专业安装和维修人员证明。
4、网点备案成功后须与县级商务、财政部门签定补贴垫付协议,实施网点代审垫付补贴资金。
三、工作要求
1、中标企业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材料,省级确认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确认事宜;
2、省级备案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附目录)报省家电下乡工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423室)。
附:1.中标企业销售责任书
2.中标企业家电下乡承诺书
3.陕西省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文俊电话:87290663)
陕西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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