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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列入下乡产品
时间:2010-05-07 11:14:18来源:作者:阿卡
  29日,记者从泰安市“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5月份为泰安“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宣传月,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将获得更多的实惠与方便。电动自行车作为新增的第十种下乡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中。
  “以后参加‘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不用再为了拿补贴东奔西跑了,这可给我们这些农村人省了不少事。”在活动宣传现场,岱岳区山口镇的张先生拿着宣传材料高兴地说。原来,为使农民群众获得实惠和方便快捷,泰安市将全面推行“销售网点代审垫付、财政部门集中结算”的补贴兑付方式,符合审核标准的购买人可在购买当场获得补贴资金,不需要像以往一样拿着各种单据,为领取补贴而往返于销售网点与财政部门之间。电动自行车作为我省第十种下乡产品,列入到了家电下乡活动中来,泰安市农民(含国有林场、农场职工)在本省内购买电动自行车,可享受销售价格13%、最高260元的财政补贴,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
  泰安市财贸办公室吴科长介绍,此次宣传活动月以“满意消费惠万家”为主题,以农民最关心的补贴对象、产品品牌、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申报和兑付方法为重点,通过多种方式全面、集中、有效地进一步宣传“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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