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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出新规 大宗购买须备案审核
时间:2010-05-18 10:47:02来源:作者:胡小军

    为了规范单位和个人家电以旧换新行为,从即日起,个人和单位家电以旧换新大宗购买一定数量以上必须备案,并经审核后方可购买。这是记者5月11日从市商务部门获悉的。

    无锡家电以旧换新自去年9月实施至今,已销售32万台家电,总额超过13亿元,以旧换新的家电销售量占到整个家电销售量的65%以上。此间,也出现了一些“钻空子”现象,为此,新规规定,个人以旧换新累计超过5台,单位累计超过20台以上,在购买新家电前必须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由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为杜绝单位从市场收购废旧家电参加以旧换新,单位以旧换新的废旧家电应为本单位原有,单位必须说明废旧家电来源,并提供固定资产登记账册及报废证明等相关材料。相关人士表示,只要发现并确认有任意一家门店内存在操作环节违规现象,将取消其参与江苏省所有门店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和销售企业资格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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