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现代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
《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有:一是抓好重点废旧商品回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废金属、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主要废旧商品的回收率。二是提高分拣水平。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专业分拣中心,实现精细化分拣处理,促进废旧商品回收加工一体化发展。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健全产、学、研衔接互动机制,在国家相关科技计划中进一步加大对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处理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四是发挥大型企业带动作用。逐步培育形成一批组织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研发能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大型企业,发挥大型企业的示范和带动效应。五是推进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试点建设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劳动保护措施健全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六是完善回收处理网络。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建设、改造标准化废旧商品回收网点,整合提升传统回收网络。鼓励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废旧商品回收,逐步实行生产者、销售者责任延伸制。明确生产企业回收废旧商品的责任,督促企业在设计和制造环节充分考虑产品废旧回收时的便利性和可回收率。支持利用多种方式实现回收途径多元化。七是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对回收企业站点、回收加工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加大预防和打击废物非法进口力度。八是加强环境保护。强化废旧商品回收各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严禁产生二次污染,建立以环保指标为主要依据之一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加大金融机构的服务力度,鼓励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清理领域内存在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二是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对列入各地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三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完善促进和规范废旧商品回收的相关制度,加快废旧商品回收法规建设,建立废旧商品回收统计体系,推进废旧商品回收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制修订工作,编制“十二五”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意见》明确将成立由商务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部际协调机制,指导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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