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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财政到底补贴了谁?
时间:2009-01-06 16:42:00来源:作者:

    财政部与商务部22日联合宣布,旨在扩大我国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率先试点。三省农民将可以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同时还可以从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12月23日《京华时报》)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舆论大哗。因为明眼人一看便知,所谓的“家电下乡”只不过是政府部门和家电行业联手的一次“产品促销”而已。借助“家电下乡”名义,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刺激农民消费,虽然看起来没有超出市场范围,但实际因有政府部门参与且动用了财政政策,所以还是带上了行政和计划的烙印,其弊端显而易见。

    首先造成资源浪费。既然家电行业的投资、出口受制于诸多客观因素而不得不减缓,那么再专门为农民定制家电产品,无论是原材料,还是产品设计和具体制造的各个环节上都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投资。这些专门为农村定制的家电产品将来一旦滞销,或者不再适应农村市场,则必然造成新的浪费。

    其次“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是“补贴富户”。农村买得起彩电冰箱手机的家庭一般都是富裕户,对这些富裕户实施财政补贴是补错了地方。再者,“家电下乡”补贴可能是“专款专用”,但是,笔者以为有限的财政资金应该用在“刀刃”上。目前农民急需“补贴”的恰恰是诸如医疗、子女入学和养老保险,以及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而不是购买家电。“三农问题”真正解决好了,农民们腰包鼓起来,他们会和城里人一样公平的购买市场上的家电。

    第三,“醉翁之意不在酒”。“家电下乡”补贴看起来是支农惠农的措施,但实质目的和动机不在这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一语道破“天机”——家电产品成为我国贸易顺差的重要来源,由此产生的针对我国家电产品的贸易摩擦频繁发生。实施“家电下乡”,既可转移出口能力,减少贸易顺差和贸易摩擦,又可消化家电行业过剩产能,扭转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势头……诚然,财政部和商务部实施“家电下乡”的本意是“一举两得”,但这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补贴会让农民感到他们成了“大倾销”的对象。

    此外,财政部、商务部虽然与中标企业鉴定了协议,保证不把淘汰、落后产品推向农村。可众所周知,家电产品的品牌、型号不同,所使用材料的品质也就不同,从而导致价格差异很大。“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生产的“下乡家电”虽然可能是合格产品,但他们为农村“定制”的这些家电产品所用材料的品质怎样?产品实际定价是否公平?却很难有一个界定的标准。所以人们有理由怀疑财政补贴13%这部分,会不会重演“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把戏?

    当年政府部门和文化企业把“文化下乡”搞得轰轰烈烈,但似乎好景不长,因为文化和文艺渐趋市场化,利益的杠杆制约了“作秀”的冲动。“家电下乡”试点也可以看成是政府部门与企业的又一次“联姻”,那么这次的命运会如何呢?人们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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