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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质量问题损坏 修热水器三包期内收费
时间:2009-10-26 08:53:0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太阳能热水器的真空集热管坏了,联系代理商进行维修,代理商却要收费,而真空集热管尚在三包期内。代理商解释说,真空集热管不是因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按照说明书规定,可以酌情收取适当费用。

6月23日上午,家住滨城区渤海九路与黄河十路交叉口附近一小区的何女士称,热水器是2007年5月27日买的,2009年6月19日21:30许,家人洗完澡后给热水器上水时,发现热水器漏水了。经检查发现,原来是热水器上的一个真空集热管破裂了。

6月20日中午,何女士电话联系了卖给她热水器的热水器代理商,代理商称更换真空集热管需要收费,原厂件80元,而副厂件只需30元。何女士质疑为何在“三包期”内还要收费,对方回答,真空集热管不属于“整机”。

笔者在热水器说明书上看到“用户自购买之日起,主机保修三年(含水箱、支架、反射板、真空管)”等字样。何女士说,6月20日下午,代理商派人来看了看现场,还是要收费,双方没有谈妥。

6月23日,太阳能热水器代理商表示,真空集热管由两层玻璃管构成,内层呈深色,外层是透明的,而他在现场看到,虽然何女士家的热水器真空集热管破裂了,但内层管还是深色的,“如果是真空集热管自身的质量问题,内层管会发白”。

代理商表示,在正常情况下出现故障,将给予免费维修,但何女士的集热管很明显不是因自身质量问题而损坏,而是由外因造成的,说明书上明文规定“由于不慎跌落,碰撞而造成的故障,虽在三包期内,酌情收取适当的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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